唐高宗時期永昌無亂事

作者/段榮昌 

第一宜修正者「咸亨中…永昌彝叛」

龍陵縣志卷九武備志戎事篇刊,唐高宗咸亨中以梁積壽為姚州道行軍總官‧永昌彝叛,積壽討平之。(卷九武功篇載亦誤亦宜更正)

此條指永昌彝,究竟是什麼彝?永昌地區在當時包括鎮康、昌寧、緬寧、雙江、及耿馬附近八司地,與潞江西騰衝、龍陵及芒市等十司地,此區彝族有擺夷、崩弄、傈僳、山頭、阿昌、卡瓦、拉祜等族,如叛亂只是某族,且只某地區某族才可,籠統指彝族則不可,光指某族亦不可,因為叛亂只是某些人,罪魁只數人而已。幾人領導背叛,某些人附從。故只能說某地某族若干人在某領導下背叛才可。籠統稱某族背叛絕不可,又更統稱彝族叛尤不可。

縣志是地方史書,不是一般小說,應實事實寫,一字一句,皆有所指,全據事實。千萬不可籠統而言。

依據史事,唐高宗咸亨年間,永昌地區最平靜,並無彝叛之事。因永昌是南詔發祥之地,在高宗時,南詔開基名王細奴邏把這地區治理得很好、很太平。永昌太平,其西之金齒、漆齒、繡腳等地亦為永昌所有,該各地區,地土肥美,住民殷富,細奴邏擁有這好地區好人民,有這屬下條件,才得安心向東發展至蒙化。可以說,整個地區沒有一種民族叛的。若是有,細奴邏只忙板平內亂,那有時間向外發展。

咸亨前即在貞觀二十二年,雲南的亂事是在大理之東及北的西洱河蠻,因受吐蕃之唆使作亂,太宗皇帝派來平亂的是梁建芳,不是梁積壽。在高宗咸亨間發生所謂亂事是蒙巂詔之亂,蒙巂詔在彌渡、蒙化間,此地距永昌甚遠,步程須在八日以上,且須兩渡瀾滄江與紅河之源。

平蒙巂詔之亂者,是姚州道掌軍政的王仁求將軍,不是梁積壽,亂事平定後二年,唐皇特命王仁求將所佔蒙巂詔本土,交給地方政治辦得好的首領大將軍兼巍州刺史細奴邏治理,這就是因為他把他自己的地區治理得很好,多年平靜無事,才將此新佔得的區域交給他,一併治理。故在縣志上刊載高宗時的惟一一條「咸亨中永昌彝叛」絕對不合,有望再修縣志時,給予適當修正,使符史書之筆。

第二宜修正者「聖歷間移爨民」

同書同卷同志戎事篇另條刊「聖歷間移爨民一萬戶於永昌。」

「聖歷」是武后稱制時之年號,世新出版社標準本「國語新辭海」亦做「聖歷」。其「歷」字均悟,資治通鑑做「聖曆」,宜從通鑑。

聖曆是武后年號,有兩年,即公元六九八與六九九年,那時爨民尚強盛,不可能被迫移民。

爨民(以後稱寸民,寸爨(註①)在此文同意)分兩部,即東寸與西寸(註②),西寸民驍勇善戰。高宗咸亨間奉皇命平定蒙巂詔之亂的王仁求將軍就是西寸將領,是當時名將。聖曆之後,東寸西寸為爭鹽井及其他利益,互相爭鬥,戰事頻起,彼此交戰二三十年,兩敗俱傷,唐玄宗於開元晚年,命蒙舍詔平兩寸之爭,蒙舍詔於天寶元年奉命東征,將兩寸平定後,徙其民二十餘萬戶實永昌,被徙之民,西寸幾全部,東寸一小部。西寸移走,東寸三十七部移往西寸地,仍以昆陽為首府。騰衝前輩李根源印泉先生對此段歷史曾有研究,伊老曾謂:「現在騰永寸氏,即當年那批移民的嫡裔。」

依據這歷史事實,移爨民實永昌,不是武后的聖曆年間,而是玄宗天寶元年開始,彼此相差四十三年。至於人數,不是一萬戶,而是二十餘萬戶。

註①:寸民移民入滇,漢魏後成方土大姓。晉宋以還,歷主封疆,後又自王蠻方,其民自稱寸民,漸以寸為姓。何時取音近·之爨字代之,寸民又寫成爨民,代考。

註②:梁元帝時,南寧州刺史徐文盛募蠻兵數萬,勤王荊州,寸瓚據其地稱王,死後二子震、翫分統東西,自此有東西二寸之稱。

第三宜修正者「開元廿六年遂併五詔有之」

在縣志同卷同篇同頁上另條刊「開元十七年皮羅閣築城於太保山麓,至二十六年遂併五詔,有之。」宜修正者是後半節「二十六年遂併五詔,有之。」

南詔併五詔,並不在開元二十六年,早在這年前六十八年即高宗咸亨元年已得蒙巂詔本土;又在四年前即開元二十二年又得越析詔本土,即此前已併二詔。還有二詔未併,在開元二十六年,是南詔王皮羅閣受唐帝封為雲南王,賜名蒙歸義,更允併五詔。這年是唐帝允併,並不是就併五詔。而是皮羅閣得了皇命後,即刻加緊準備,徵調軍隊,籌備軍餉補給等等一切工作,準備了兩年,到開元二十八年,才率軍北伐。三浪組織聯軍迎戰,仍大敗,本土盡失。

浪穹詔敗後,退保劍川;邆延詔敗後,退保野共川,同得吐蕃支持,納之劍川,統稱劍詔。施浪詔施羅欠敗後,部眾部分降南詔,施走永昌,獻女請和,其自己渡瀾滄江落水死,但有一說得壽終南詔,其弟施望千於失敗後率部份部眾逃吐蕃,吐蕃亦納之劍川,同稱劍詔,他們應是同居劍川境,各居一地,同稱劍詔。三傳後,至皮羅閣之曾孫異牟尋時率軍北征,才把三浪之流亡政府及其流亡之國滅了。

至於最先喪失本土的蒙巂詔,逃到漾濞另建樣備詔,巂輔首死後,子佉陽詔立,佉死,弟照原繼位,照原喪明,無法主政,皮羅閣派人殺之。又將為質之原羅追走,此事在開元十六年至二十六年間,皮羅閣得唐皇允併五詔時,已併蒙巂詔及其殘餘之國。

另一越析詔殘餘之國在金沙江北雙舍,是于贈建立,到天寶六年,皮羅閣之子閣羅鳳繼位後派兵滅之。尚有餘眾逃麗江,創麼些詔。據云直到異牟尋時,才把它滅了。

至此知南詔全併五詔,並不是開元二十六年。至於說到「有之」,則全不是事實。

諸葛亮南征的真正目的

寫了前段後,見縣志武功篇的諸葛亮條避重就輕,不是史書寫法,與戎事篇蜀漢條雍闓高定等附吳各項,時間與史實均有謬誤宜再說明之,為限於篇幅,不宜插入其中,當另為文述之。

修志難,起頭更難

凡事起頭難,做一件事,有做的人,有要做的時代,還要有做的錢,種種因素造成,才能成其事。在一般世上,芸芸眾生,朝夕奔走,均為每日生活之需。為商者,忙逐什一之利;為工者,精心製作,為使出品之巧,以適眾人之心,借以換取金錢,以維其生。工商如此,他業亦然。

夫修志,常人不能為,學者亦多不能。能者限於治史者,因修史,無關生計,無名亦無利,不惟從事者少,光只注意者亦微。龍陵縣志張序亦云:「古今創造之艱,百倍於守,蓋民可與樂成,難與謀始。自非極力提倡,不得同心勷贊,雖細事且不易為,況重要如修志者乎?」故龍陵縣志在龍陵設縣百餘年來,此中雖有學者關心,曾經採訪,因無總纂,紳民亦少勷贊;以地區言,事不切身,得擱且擱,百餘年過,終未起頭。既未起頭,等於不做。

民國成立,若不是立志做大事的張鑑安先生來長縣政,這修志事,又不知要拖延到哪年,張先生下車伊始,即訪求志乘,遍詢不獲,乃訪諸父老,始知向無志書,實是倡導者無人,贊助者鮮也。

而今既官民認為必做,乃上報省府,即奉覆示。民政長著令即辦。於是張君即召眾紳商酌,議決即刻辦理。由於修誌非一般事務,說辦就辦,志是地方史書,雖有學者,不是治史者不易為之。官紳正苦於難尋主其事者時,恰天湊其緣,寸曉亭君因查勘北廠,路過我縣。寸君淹通博雅,會試登第,是我騰龍邊區學歷最高者,且曾三次參修騰志,實是當時修誌最合適人選。於是竭誠商請,請來主持。寸君為人撝謙,三辭始允。

修誌開始,又面困難,因向無記載,下筆不易,乃以永昌府志為依據,並搜集有關殘篇,復廣加查訪。有時受訪者異,所得亦異。正所謂文獻不足故也。事既迫切,他尋不獲,只有彙而書之。故雖苦心做作,仍有失誤。雖然,已歷六年之苦心經營,始完成盛舉。

筆者先世居保山,後因避亂,高曾祖遷居潞西縣,潞西與龍陵,清時同是一縣,故可算邑人,筆者又幸幼年就讀永昌中學,幸遇劉若愚老師,得聽六詔故事,因有興趣,銘之於心,而後讀書,每遇六詔史乘,一見不忘。今又睹龍陵縣志,見其所例,有與事實不符處,因屬重要項目,乃為文投諸雲南文獻,借垂永久,供以後修龍陵縣志諸君一點資料,若宜更正,則更正之,使我縣史事,確符史官之筆也。


【本文收錄於《雲南文獻》第23期;民國82年12月25日出版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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